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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g贵宾会官网|法治方式最管用

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8:06:15    次浏览

□青岛日报/青报网评论员连续四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,青岛城乡环境有了很大的变化,换来了老百姓的“口碑”和城市的“奖杯”。但必须正视的是,露天烧烤、占路经营、助残“小红车”违规营运等一些痼疾顽症仍然存在。要进一步提升整治行动水平,必须“猛药去疴”,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力推进。几年来的环境整治实践证明,法治方式最管用、也最有效。因为依法推进环境整治,既能够规范各级各部门的执法行为,也能够引导群众依法参与整治、依法守护环境、依法维护权益,这本身也是推进依法治市的题中之意、关键一环。诸如我市长期存在的露天烧烤、占路经营、违章养宠物、人行道停车、“僵尸车”占路、助残“小红车”违规营运等问题,之所以“久治不愈”,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,就是没有把法治手段贯穿始终,尺度时紧时松,或者“一阵风”,导致问题屡屡回潮。这些问题,如果不严管,就会形成“破窗效应”,损害执法的权威和尊严。各执法部门要结合职能,认真梳理本领域的“顽疾”,列出重点问题,通过严格执法加以解决。要持久执法,依规依法持之以恒地推进整治,不能搞忽冷忽热、时紧时松的运动式整治。在推进中,还要坚持人性执法,充分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。环境整治中的一些问题往往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,有些是长期形成的,有些还关系到一些市民的基本生存。比如,摆摊经营是一些市民的谋生手段,这就需要处理好环境整治与民生的关系,既强调规矩,也要重视疏导,做到治疏结合,让城市既有“面子”、更有“里子”。整治要于法有据。从国内外先进经验看,城市管理到位的城市,往往都有一套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。我们也要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体系,让整治工作有法可依、于法有据。还要坚持问题导向立法,及时把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,借鉴外地经验完善制度,立足青岛实际,完善法规制度体系,以推动环境整治制度化、常态化。要营造人人参与依法守护环境的氛围。环境整治涉及城市的方方面面,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,需要广大市民的依法守护、热切参与。要加大对环境整治的宣传力度,尤其是广泛宣传城市管理的各项法规制度,让广大市民牢记在心,转化为自觉行动。政府与市民要加强沟通,强化舆论与管理的互动,提高市民的守法意识和参与意识,形成全体市民共同参与、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。